点击登录查看关于****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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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月12日(5个工作日)。
附件: 关于葫芦岛市坤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金属清洗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附件: 关于葫芦岛鑫晟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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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葫芦岛市坤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800吨金属清洗剂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葫环审〔2024〕26号 | **** |
2 | 关于葫芦岛鑫晟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葫环审〔2024〕27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