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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学院2024-2025学年期末考试相关材料印刷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黄山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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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将现场或发至磋商响应文件中登记的代理人(被授权人)电子 项目概况 **学院(略)期末考试相关材料印刷服务采购项 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市屯 溪区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SXYFS-(略)目名称: **学院(略)期末考试相关材料印刷 服务采购项 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725万元/年 最高限价: 15.725万元/年 采购需求: 服务采购,详见采购需求。 **学院(略)期末考试相关材料印刷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 : 服务期2年,服务合同采用 1+1模式签订(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合同每年一签,经采购 人考核验收合格并经双方同意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 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略)规定执行。 详见磋商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 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 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 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 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 函》和《供应商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投标人需具有乙级及以上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略)点00分至(略)7点 30分 地点: 尚公馆2号楼1107室) **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市**利港 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法定代表 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售价: 每套人民币0元整,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地点: 尚公馆2号楼1107室) 五、开启 时间: 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到**筑脸全 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QQ邮箱:(略)@qq.com)并领 取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资料中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联 系电话和电子邮箱,因无法及时联系到投标人而产生的风险,由投 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递交的招标响 (略)点00分(**时间) **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市**利港 (略)点00分(**时间) 地点: **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市**利港 尚公馆2号楼1107室)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项目类别: 服务类 2.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3. 标段(包别)划分: 一个包 4. 项目地点: **学院内 5.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免收。 6. 磋商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标书及评标。 (2)本项目谈判文件规定的磋商流程做如下调整: ①各供应商可前往现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如不现场递交磋商 响应文件的,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邮寄地址为:**筑脸全过程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市**利港尚公馆2号楼11层)。 ②在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如需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的,将由代 理机构通过现场或邮件的方式进行书面通知,供应商应按照书面通 知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具体格式代理 邮箱),且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需加盖公章。 ③本项目磋商过程将采用现场方式进行,若磋商文件能够详细 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且评审小组认为无需实质性变动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过程从简。磋商结束后由继 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最后报价(具体格式见 磋商文件--最后承诺报价表)。 ④供应商的排序将与结果一同公布。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 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商文件为准。 7.质疑最迟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同磋商公告的公告期 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纸质提交)向采购人或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质疑起始时 间以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 疑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详见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八项内容)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纸质提交)向招标采购领导组办公室(联系电话:(略))提出投诉。 8.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当竞争性磋商公告与磋商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磋 商文件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学院 地址: **省**市**西海路39号 联系人: 朱老师 联系方式: (略) 2. 采 购代理机 构 信息 名称: **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市**利港尚公馆2号楼1107室 联系方式: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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