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2024年度残疾人和安养机构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
点击登录查看7月采购意向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9.6万元,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本项目主要是为本区户籍60周岁(不含60周岁,下同)以下持证残疾人、残疾
人服务机构安养残疾人及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精神残疾人员须额外投精神残疾人肇
事保险险种)。保险范围为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
使身体受到新的伤害事件,并因该事件造成的死亡、伤残或门诊、住院医疗等保险赔偿项目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点击登录查看2024年07月采购意向;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市 即墨 区 残疾 人 联合会 2024年 07月 采购 意向)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0时00分到****00时00分
获取方式: /
五、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0时00分
递交方式: /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 ****00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 /
评审办法: /
七、 其他
1. 项 目说明
临
370284
1.1
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进行采购。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
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
服务内容及要求
2.1
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是为本区户籍60周岁(不含60周岁,下同)以下持证残疾人、残疾人服务机构
安养残疾人及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精神残疾人员须额外投精神残疾人肇事保险险
种)。保险范围为参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
到新的伤害事件,并因该事件造成的死亡、伤残或门诊、住院医疗等保险赔偿项目。
2.2
参保对象
泽明成
(1)具有即墨区常住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保险合同生效之
习
日起年龄在60周岁(不含)以下的残疾人,不设年龄下限。人数约为1.47万人。
(2)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养残疾人及工作人员。预计投保机构安养残疾人约450人,机构工
作人员约100人,人数共计约550人。
****
2.3
保险服务说明
(1)本区户籍60周岁以下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参保残疾人信息由区残联依据中国残联
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记录的本地区60周岁以下持证残疾人统计人数,向保险公司统一
提供残疾人参保信息。保险公司根据区残联提供的残疾人信息,以区为单位出具保险单。本
区户籍60周岁以下持证残疾人参保实行免清单投保,自动纳入保险和理赔范围。
(2)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养残疾人及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由区残联向保险公司统一提供安
养残疾人及工作人员参保信息,保险公司根据区残联提供的安养残疾人及工作人员信息,以
区为单位出具保险单。区残联所提供名单中的安养残疾人及工作人员参保实行免清单投保,
自动纳入保险和理赔范围。
2.4
保障范围和保险金额
(1)60周岁以下持证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障范围和标准
序号
保
险项目保险最高金额 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10000元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最高给付
10000元。
2意外伤残保险金20000元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新的身体残疾,根
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最高给付20000元。
3意外门诊医疗费用补贴2000元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含)以
上医院门诊诊疗:
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年免赔200元后,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
费用的80%给付保险金;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治疗所必需的门诊医疗费用,500
元至1000元部分,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付保险金;1000元以上至2000元部
分,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费用的60%给付保险金;2000元以上部分,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
出费用的70%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每人每年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意外门诊医疗
费用补贴保险金额2000元。
4意外住院医疗费用补贴5000元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含)以
热型
上医院住院治疗: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意外住院医疗费用年免赔100元后,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
费用的100%给付保险金;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外治疗所必需的住院医疗费用,500
元至1500元部分,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费用的50%给付保险金;1500元以上至2500元部
分,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费用的60%给付保险金;2500元以上部分,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
出费用的70%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每人每年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意外住院医疗
费用补贴保险金额5000元。
5意外住院定额补贴60元/天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含)以上医院
住院诊疗,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保险金,每次住院的给付天数以90天为限。保险年度内每
人累计给付天数以180天为限。
6意外住院重症监护补贴80元/天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含)以
上医院入住重症监护病房治疗的,按实际入住重症监护病房天数给付保险金。每次给付以90
天为限。保险年度内每人累计给付天数以180天为限。意外住院重症监护补贴与意外住院定
额补贴不同时赔付。
7精神残疾人肇事保险4000元精神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第三
者(不含监护人)人身伤亡,并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最
高赔偿限额4000元。
备注:
详细保险责任内容以区残联与成交供应商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2)残疾人服务机构安养残疾人及工作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基本保障范围和标准
序号
保险项目保险最高金额保险责任
1意外身故保险金80000元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最高给付
80000元
2意外伤残保险金50000元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新的身体残疾,根
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最高给付50000元。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时,并因意外伤害导致住院或者无法正常工作劳动,保险人应向被保
险人支付误工费用补偿,每天不少于50元,每次事故每人赔付不超过15天,全年累计每人
最高不超过30天,每次绝对免赔5天。(误工费赔付只限于残疾人服务机构工作人员)
3 意外医疗费用补贴 10000元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含)以上医院进行治疗: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意外医疗费用,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费用的100%给付保
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每人每年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意外医疗费用
补贴保险金额10000元。
备注:
详细保险责任内容以区残联与成交供应商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2.5
理赔方式
(1)
理赔网点分配
成交供应商应布设理赔服务网点,设立专项服务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建立点对点的定向联
系机制,覆盖服务区域内所有残疾人,并设立专线服务电话。理赔服务网点负责服务区域内
参保残疾人的项目宣传、日常咨询、出险报案、受理索赔、审核单证等工作。
(2)
理赔服务流程
残疾人发生意外事故→拨打理赔服务网点的专线服务电话报案→区域理赔服务人员上门进
行赔案查勘和资料收集→区域理赔服务人员将理赔资料上传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快速理赔。
(3)
理赔原则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件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先行赔付,余额部分由保
险公司依照保险责任按合同约定比例予以理赔。各理赔项目原则上1万元以下的赔款1个工
作日内处理完毕;1万元以上的赔款3个工作日处理完毕。情形复杂的,根据《保险法》规
定在30日内做出核实。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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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盛兴路73号
联系人:
金科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青岛泽明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明达路96号1号楼1017户
联系人:
刘璐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限有询定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8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普岛泽明成
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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