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逸嘉新园49幢266号1801室

浙江宁波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8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逸嘉新园46幢260号1301室 围观数: 报名竞买

转让底价: ¥ 194.700000 万元 项目来源: 宁波产权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
保证金: 元
支付方式:
挂牌时间:**** 至 ****
企业性质: 国资
转让方:点击登录查看
交易机构联系人及电话:徐浩/****
公告
该项目处于征集意向受让方阶段,期待您的参与 ! 如有意向,请点击此处 报名竞买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监测编号
标的名称 转让底价 (万元)
挂牌日期 挂牌截止日期
资产概述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10 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0)个,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5)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1)无需贷款: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可充抵成交款)。 (2)需贷款:符合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通过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配套的金融服务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支付首付款以外的剩余价款,首付款价款按宁波市购房政策及银行核准标准执行。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如银行按揭最终审核超过30%的,受让人须按要求补足首付比例,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可冲抵首付款或成交款)支付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需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办妥银行贷款手续(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相关手续),按揭贷款部分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宁波产权交易中心账户。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一、网络注册报名时间:挂牌截止日15:00止。 二、标的展示时间:挂牌截止日前第四个工作日(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预约,统一安排看样或由意向方自行查勘)。 三、网络竞价时间:挂牌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10:00。 四、转让方式 在公告期间,若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用互联网多次网络报价方式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价受让。 五、保证金交纳 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面了解,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六、手续办理及服务费收取 意向受让方在确认竞买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或企业单位带相关资料及公章)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宁波市****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本次出让仅对标的房屋本身并以现状进行挂牌,不包括房屋内的装潢、设施及其他可移动物品。房屋的品质、结构以及改造或装修后发生的某些变动(包括各墙体结构的变动等)等可能存在的各种瑕疵,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房屋瑕疵问题为由毁约或要求修理和赔偿。 2、标的物在买卖过户过程中须符合宁波市购房政策,意向方应自行充分了解,如因政策的原因造成无法过户,责任自负。 3、标的物现状由意向方自行查勘,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4、标的成交后在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时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5、移交时,受让方须支付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相关费用(如有),移交前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水、电、燃气、物业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1)无需贷款的: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交易价款和交易手续费支付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保证金可充抵成交款)。(2)需银行贷款的:符合按揭政策的受让方可申请通过用宁波产权交易中心配套的金融服务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支付首付款以外的剩余价款,首付款价款按宁波市购房政策及银行核准标准执行。受让方须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付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如银行按揭最终审核超过30%的,受让人须按要求补足首付比例,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可冲抵首付款或成交款)支付到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受让方需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办妥银行贷款手续(包括签署贷款抵押合同、支付相关费用等相关手续),按揭贷款部分直接转入转让方指定宁波产权交易中心账户。 贷款注意事项:(1)需要按揭金融服务方案支持的意向买受人最晚在报名截止日前 2 个工作日,主动与银行客户经理取得联系,并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前期初审。(具体材料以银行方面要求为准)(2)在通过贷款初审的意向买受人成功受让挂牌标的后,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根据挂牌公告及交易合同的要求补足首付款;转让方凭借产权交易合同与受让方办理网签(网签合同按照住建部门要求及按揭合同办理)。(3)对受让人进行贷款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银行客户经理在网签系统中予以确认,并短信通知买卖双方。(4) 贷款审核通过后,交易双方前往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过户完成后服务银行凭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办理他项权证,并在规定时限内(一般为二到五个工作日)将按揭款项放至交易双方授权的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待宁波产权交易中心确认收到按揭款后,通知受让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至银行领取房产证原件。银行客户经理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若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或银行贷款政策变化等其他非转让方原因导致银行贷款不成或贷款不足且由于受让方的原因未按时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有权暂停后续房屋买卖交易。受让方逾期支付交易价款的,转让方将按产权交易总价款的每日万分之3收取滞纳金;若超过15天,则视作受让方实质性违约,转让方有权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追究受让方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损失并另行公开处置标的。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挂牌期内,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成交。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应完全符合国家及宁波市规定的购房政策及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充分了解,如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过户的,其风险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是(放弃或不涉及)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现场审核时间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银信(宁波)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宁波市国资委
核准(备案)日期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报告文号 银信评报字(2022)甬第0545号
标的评估值(万元) 657.200000
账面净值(万元)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 元。
交纳时间 报名就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5: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交纳账号

收款单位:宁波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保证内容 (1)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和本中心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2)受让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处置方法 (1)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中心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 根据出让方的要求,保证金可选择是否抵充成交款或服务费,如选择抵充,则保证金不再退还;如未抵充,保证金按原路返回。
(3)报价最高的意向受让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中心扣除其应付给本中心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转让方所有。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注册地(住所) 宁波市****
法定代表人 张春波
注册资本(万元) 293670.0
经济类型 A05003
企业类型 A19002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84047F
经营规模 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徐浩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宁波市****
交易机构网址 http:****/
【重要提示】

一、意向竞买人为自然人的,保证金缴纳仅接受网络报名人本人所持银行卡的汇款,不接受现金缴纳。一个受托人只能接受一家单位的委托,但受托人同标的(包括同期、同场竞价)也不能以自己名义参加报名和竞价。
二、本次转让标的仅限车辆本身,不包括原车牌照。
三、本标的资产以现状交接,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完整性及品质。受让方须同意按照标的物现状接收标的资产,并自行组织运输事宜。
四、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现场勘察,在信息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要求退还保证金、拒绝现状接收、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五、意向受让方参与报名竞买视为同意:本转让标的产权交易产生的交易费用及办理后续事宜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缴清车辆或有违章罚款、证件补办、补办年检和保险、车辆变色、环保检测、车辆过户登记、经纪代理服务及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中被其他单位或部门收取的任何费用)和不能过户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转让标的权属过户登记事宜,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六、买受人须将新的车辆行驶证、登记证书及过户发票(发票金额须为竞价成交金额,行驶证上名字与买受人必须一致),提交至委托方,方可退取保证金。
七、发票金额与成交金额不相符或行驶证上名字与买受人不一致的,我中心将不予退还保证金,保证金做违约金处理。
八、非宁波户口竞买人因非宁波户口所造成的不能上牌后果及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负责。


点击查看原文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