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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英宇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扩大产能项目

上海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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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29166B 建设单位法人: 陈剑海
建设单位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上海市青浦区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上海市****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扩大产能项目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上海市****
中心坐标: 经度:121.10883 纬度: 31.18303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青浦区生态环境局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审批文号: 青环保许管〔2023〕48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20000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460 运营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166B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9166B 验收监测单位: 上海巨浪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96149F 竣工时间: ****
调试起始时间: **** 调试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https:****:8081/jsp/view/hjxxgk/jsxmhp_index.jsp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改扩建 实际建设情况: 改扩建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本项目新增各类塑料制化妆品包装盒成品27552万只/年,包括注塑成型、涂装、印刷等工序,其中涉及注塑成型27552万只/年、仅装配14234万只/年、涂装3930万只/年、印刷9388万只/年(仅本项目自用),新增喷涂面积89.3202万平方米/年、真空镀膜63.752万平方米/年;新增自用注塑模具200套/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全厂生产注塑各类塑料制化妆品包装盒成品33000万只/年,其中涉及注塑成型33000万只/年、仅装配15800万只/年、涂装7200万只/年、印刷10000万只/年,喷涂总面积106.1398万平方米/年,真空镀膜总面积70.0118万平方米/年;自用注塑模具共700套/年。 实际建设情况: 本项目新增各类塑料制化妆品包装盒成品27552万只/年,包括注塑成型、涂装、印刷等工序,其中涉及注塑成型27552万只/年、仅装配14234万只/年、涂装3930万只/年、印刷9388万只/年(仅本项目自用),新增喷涂面积89.3202万平方米/年、真空镀膜63.752万平方米/年;新增自用注塑模具200套/年。项目建成后,预计全厂生产注塑各类塑料制化妆品包装盒成品33000万只/年,其中涉及注塑成型33000万只/年、仅装配15800万只/年、涂装7200万只/年、印刷10000万只/年,喷涂总面积106.1398万平方米/年,真空镀膜总面积70.0118万平方米/年;自用注塑模具共700套/年。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外购模胚、钢材、铜材-车、铣加工-电火花-线切割-CNC加工-打磨-焊接-组合-质检-试模-入库 2、塑料粒子-拆包-拌料-进料-注塑/挤吹/注吹-检验-涂装/印刷-烫金-贴镜-检验-包装入库; 3、不合格品、料头、试模件-破碎-挤出-切粒 4、塑料制品-静电除尘-火焰处理-PP处理-喷底漆-流平-UV固化-真空镀膜-喷面漆-流平-UV固化 5、塑料制品-静电除尘-火焰处理-PP处理-喷面漆-流平-UV固化 6、塑料制品-静电除尘-火焰处理-调漆-喷色漆-流平-UV固化 7、塑料制品-静电除尘-火焰处理-PP处理-喷底漆-流平-UV固化-喷面漆-流平-UV固化 实际建设情况: 增加辅助工艺印刷打印 ,其余不变
变动情况及原因: 变动情况:增加辅助工艺印刷打印 变动原因:提前观察印刷效果,做好品控和印刷方案的调整,提高产品印刷合格率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二)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PP处理废水、洗版废水、洗枪废水、喷漆废水、地坪清洗废水按《报告表》意见收集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的食堂废水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通过DW001废水总排口纳入市**** 实际建设情况: 已落实。 项目雨、污水分流。 1.PP处理废水、洗版废水、洗枪废水、喷漆废水、地坪清洗废水收集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的食堂废水一同纳入市****点击登录查看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处理处置。
变动情况及原因: 1、变动内容:废气处理措施: 1)4#排气筒保留,涂装线1#~6#产生的静电除尘粉尘、燃烧废气维持现有不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排入4#排气筒; 新增一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3#),将现有5#排气筒的位置移位,用于处理新增的试样烘烤废气、溶剂回收废气及6条涂装线的流平固化废气,调漆废气不再接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现有1#排气筒排放,以上通过新增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3#)处理。 2、变动原因:在不降低废气收集处理效率的情况下,为保证废气能有效处理,且不影响现有废气走向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项目应按相关规定实行总量控制。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6.7741吨/年(申请新增总量16.7741吨/年)、烟粉尘排放量≤2.8759吨/年(申请新增总量2.8759吨/年);生产废水排放量≤1635.29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266吨/年(申请新增总量0.0266吨/年)、氨氮排放量≤0.00046吨/年(申请新增总量0.00046吨/年)。项目建成后全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17.0004吨/年、烟粉尘排放量≤2.8759吨/年;生产废水排放量≤2415.29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0393吨/年、氨氮排放量≤0.00068吨/年。建设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废气、废水排放,将企业的污染排放控制在最低水平。 2、项目应按《报告表》意见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备案,确保环境安全;开展自行监测,制定操作规程,做好环境管理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实际建设情况: 1、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次验收期间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为6.5737t/a,颗粒物排放量为2.3767t/a,新增生产废水排放量1635.29t/a,均小于等于已取得的总量控制指标。 2、按《报告表》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物料泄漏等风险事故发生,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制定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制定操作规程,做好环境管理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0.3824 0.3676 1.595 0 0 0.75 0.368
COD(吨/年) 0.1453 1.1785 5.6841 0 0 1.324 1.179
氨氮(吨/年) 0.026 0.1033 0.1314 0 0 0.129 0.103
总磷(吨/年) 0 0 0 0 0 0 0
总氮(吨/年) 0 0 0 0 0 0 0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0 0 0 0 0 0 0 /
二氧化硫(吨/年) 0 0 0 0 0 0 0 /
氮氧化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颗粒物(吨/年) 0 0 0 0 0 0 0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2263 6.5737 17.0004 0 0 6.8 6.57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废水处理站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建设废水处理站工艺:调节-混凝沉淀-气浮-物化芬顿,处理能力:8t/d 废水总排口设1个采样点W1,废水总排口各污染因子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中的三级标准。
2 沉淀消毒池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 挤出造粒、循环冷却系统废水(注塑)经沉淀消毒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冲厕 冷却排水(循环冷却水、挤出冷却水)经沉淀消毒后的各污染因子均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限值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初效过滤+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收集后,经过1套“初效过滤+袋式除尘”装置处理;试模废气、注吹废气、挤吹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处理;注塑废气收集后1套“活性炭吸附”处理;印刷废气(含印刷打样废气、3D打印废气)、烘干废气、贴镜废气、洗网废气、静电除尘粉尘、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套“初效过滤+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统一由28m高1#排气筒(排风量60000m3/h)排放。 1#排气筒排放的酚类、苯乙烯、丙烯腈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上海市《印刷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872-2015),颗粒物、铜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苯系物、异丙醇、丙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乙酸乙酯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2 初效过滤+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1层西侧注塑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2层西侧注塑废气、破碎粉尘、挤出废气、切粒粉尘收集后经1套“初效过滤+袋式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统一由28m高2#排气筒(排风量50000m3/h)排放。 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酚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要求,苯系物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3 水帘喷淋过滤+气旋塔+干式过滤、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4层喷涂生产线(4#、5#、6#)产生喷漆废气、洗枪废气柜体内局部收集,未收集的通过对应工位车间整体负压密闭收集,喷漆废气、洗枪废气经水帘喷淋过滤+气旋塔+干式过滤处理,溶剂回收废气经集气罩+软帘+密闭负压隔间收集,试样烘烤废气区域整体密闭负压收集,以上废气再由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处理,由25m高3#排气筒(排风量89000m3/h)排放。 3#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乙酸乙酯、臭气浓度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4 袋式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4层喷涂生产线(1#~6#)产生静电除尘粉尘、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柜体内局部收集,未收集的通过对应工位车间整体负压密闭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由25m高4#排气筒(排风量35000m3/h)排放。 4#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
5 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4层喷涂生产线(1#~6#)产生流平废气、固化废气,区域整体密闭负压收集,喷涂生产线5#产生调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本次新增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3#)处理,由本次新增25m高5#排气筒(排风量60000m3/h)排放。 5#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乙酸乙酯、臭气浓度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6 PP处理柜+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4层涂装线(1#、2#、3#)产生喷漆废气、洗枪废气柜体内局部收集,未收集的通过对应工位车间整体负压密闭收集,经水帘喷淋过滤+气旋塔+干式过滤处理,4层涂装线(1#~6#)产生PP处理废气柜体内局部收集,未收集的通过对应工位车间整体负压密闭收集,经PP处理柜+袋式除尘器,以上废气再由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2#)处理,由25m高6#排气筒(排风量89000m3/h)排放。 6#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甲苯、苯系物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乙酸乙酯、臭气浓度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7 油烟净化器 《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 食堂烹饪产生油烟,经炉灶上方集气罩收集,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设烟道引至1幢楼顶,20m高7#排气筒(排风量15000m3/h)排放 7#排气筒排放的餐饮油烟满足上海市《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8 活性炭吸附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废水处理废气加盖密闭,负压收集后经更换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新增15m高8#排气筒(5000m3/h)排放。 8#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上海市《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源强。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源强。 厂界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固体废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本市有关规定集中收集、规范贮存、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应委托相关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 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设置符合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要求,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委托点击登录查看处理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应按《报告表》意见加强环境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重新备案,确保环境安全;开展自行监测,制定操作规程,做好环境管理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按《报告表》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物料泄漏等风险事故发生,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已制定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制定操作规程,做好环境管理台账,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不涉及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不涉及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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