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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结束时间:****00时00分00秒
本陕氢公司与华清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长周期定制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陕氢公司与华清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长周期定制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001陕氢公司与华清公司成立的合资公司长周期定制设备采购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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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850.6558万元(人民币) | 合格,符合国家强制性 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整体软硬件采购及安装部署服务,其中产线货物7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2 | 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901.76452万元(人民币) | 合格,符合国家强制性 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整体软硬件采购及安装部署服务,其中产线货物7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3 | 江苏瑞奇自动化有限公司 | 779.7万元(人民币) | 合格,符合国家强制性 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0日历天内完成整体软硬件采购及安装部署服务,其中产线货物7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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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 |
2 | 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 / |
3 | 江苏瑞奇自动化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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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芬能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2 | 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3 | 江苏瑞奇自动化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 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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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察部。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
联系人:采购管理部王琨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
联系人:刘昆、代光艳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