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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新湖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购买新湖街道平安教育基地公共责任保险 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广东深圳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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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购买

新湖街道平安教育基地公共责任保险

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单位名称:(略) 填报日期:(略)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新湖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购买新湖街道平安教育基地公共责任保险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略):

1.服务内容:提供在新湖街道平安教育基地1-6楼及周边停车场内,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所引起法律赔偿责任的保险。

2.项目实施时间:(略)年6月(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项目预算金额:(略)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

传真:(略)

公告日期:(略)

备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市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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