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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菲格园区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二号宿舍楼4层7间宿舍及9层8间宿舍的招租公告

福建福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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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租赁标的:**省**高新区南屿镇尧溪路3号**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二号宿舍楼4层7间宿舍(房间号:401、402、403、405、406、407、408)及二号宿舍楼9层8间宿舍(房间号:915、916、917、918、919、920、921、922),建筑面积共计532.08㎡。租赁标的物权属(略),目前二号宿舍楼9层8间宿舍属于租赁状态,租赁期限至2024年8月5日,二号宿舍楼4层7间宿舍属于空置状态。

二、租赁期限:1年,无免租期。租赁起止(略)。

(略)元,无递增。租金按月支付。

四、租金收缴及票据开立:租金按月结算,履约保证金为三个月月租金。承租方缴交租金到指定账户后,收款方向承租方(略)。

五、租赁用途:仅作(略),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不得用于销售和存放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等,禁止经营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和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

六、承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2)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5)信创产业园已入驻企业。

七、承租方需接受的其他条件:(1)承租方应严格履行《房屋租赁合同》。(2)出租方以标的房(略)。(3)承租方依法诚信经营,要求由承租(略)(包括工商(略))。(4)租赁过程产生的各种税费由出租方、承租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如有未规定的,由承(略)。租赁标的的租(略),即承租方要自行负责水、电、卫生、公摊费、物业管理费等日常管理、经营管理的一切相关费用。(5)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间,未经(略),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租赁物进行转租、入股、承包、与他人调剂交换等。(6)如因政府建设改造等,造成合同已无履行可能,承租方应无条件无偿地归还出租方,出租方不承担违约、补偿、赔偿等责任。(7)承租方装修房屋,应事先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方装修应符合消防规范,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如因承租方设计及装修原因导至消防不合格,责任由承(略),承租方不得借此理由拒付租金及其他费用。承租方(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若出租方在审核过程中认为装修存在任何问题,承租方应当无条件整改直至出租方满意。(8)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方应保持装修原样交付给出租方,依附于房屋的固定装修(如隔墙、地砖或地板、吊顶、门、窗、壁橱、防盗网等)不计残值无偿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恶意损坏和拆除,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9)承租方需要在合同签订之日,与服务于园区的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接受物业公司管理,物业费收费标准(含税)80元/间/月。

八、 优先承租权:(略)

九、竞价方式:(略)

竞价保证(略)(小写:34,650.00元),若中标单位未能履行竞价投标承诺,我公司将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承租竞价人需于2024年7月29日前将竞价保证金汇入以下账号: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略)

帐号:(略)

十、招租信息发布渠道:**省电子信息集团网站、和格实业网站、(略)微信公众号及租赁标的现场公告。

十一、时限及联系方式:(1)公示起止时间:2024年7月9日至2024年7月29日。(2)咨询地点:**省**高新区南屿镇尧溪路3号**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园产业孵化楼12层。(3)联系方式:叶先生(略)。

(略)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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