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脑科楼电梯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磋商公告中公布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脑科楼电梯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篇):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1 脑科楼电梯改造 1项 一、电梯基本要求
1、电梯类型、数量:乘客电梯;1台。
2、额定载重量:有机房1600kg。
3、额定速度:1.0m/s。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0天内交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供应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响应截止时间期间。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响应。
2.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5.1 申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
2.5.1.1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安装(含修理))。
2.5.1.2制造厂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
2.5.2 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
2.5.2.1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内容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起至****(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8:30至16:00。
3.2地点和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
3.3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
五、开启
5.1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公告媒介: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财经报网。
7.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3,000.00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佳、王丽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