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邀请比选公告
致: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
(略),业主单位为(略),委托(略)为本项目比选代理单位,根据比选、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制度邀请比选确定本项目的保险服务单位,现邀请以上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略)
1、比选人:(略)
2、项目名称:(略)
3、服务地点:(略)
4、项目内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据《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要求,为进一步提高(略),本着“化解矛盾、快速理赔、降低风险”的原则,在辖区内建立食品安全保险机制,由政府托底、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购买食品安全公共责任保险服务,满足基本普惠性食品安全保障需求。
5、服务范围:(略)辖区范围内发生的公共食品安全事件(含无责任主体或责任主体无赔偿能力)产生的人身伤亡损害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全县各(略),包含:第三方提供的配餐、统一采购的食品及校内食堂、超市、便利店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全县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全县范围内的建筑工地食堂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四)养老服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全县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机构、长者食堂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五)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事件:全县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含民营医院)食堂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
(六)农村集体聚餐活动食品安全事件:全县范围内因民间信仰或习俗,由村(居)集体举办的庙会、教会、祭祀等,全村参与的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群众性聚餐活动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包含婚嫁、丧事、庆生等家庭为单位的聚餐)。
(七)文化经贸活动期间集体就餐食品安全事件:全县范围内由政府或其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文化经贸活动及其他重大活动期间,在活动主(略)。
(八)输入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全县范围内发生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为输入性、区域性食品中毒安全事件。
(九)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全县范围内发生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在责任主体不能确定或责任主体经济赔偿能力不足情况下,政府在经济上负有食品安全事件救助、抚慰义务的食品安全事件。
6、资金来源:(略)
7、服务周期:(略)
二、参选人资质要求
1、比选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财产损失保险或责任保险等相关内容。
三、比选方式:(略)
固定发包价:(略)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比选文件1份200元,参选的单位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2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 时30分(**时间,下同),到(略)((略)南诏镇中兴大道77号(新检察院对面))购买比选文件以及相关资料。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1)参选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比选人递交比选保证金:
① 比选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15:30时前(含);
② 比选保证金金额:(略)
③ 比选保证金形式:于本项目规定的开选时间之前以现金的形式提交,未中选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选单(略)(不计利息)。
(2)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和地址:于2024年7月15日下午15:30时以前密封递交,地址:(略)会议室
(3)参选申请书所有材料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参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在密封的骑缝处加盖参选人的单位公章。封套上应清楚的载明项目名称、参选人的名称等。参选人必须对其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139 6012 1233
比选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