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消防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更改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消防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