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
工程名称 | 阳翟路(阳翟二路-苏颂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 招标阶段 | 勘察设计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项目设计费和计算方法修改为:采用综合收费方式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8185.2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432.123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如下:(1)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计费额 1000 万(含)以下部分:49.08 万元, 计费额 1000 万-5000 万(含)以下部分:158.26 万元, 计费额 5000 万以上部分:449.52 万元,浮动幅度值: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取,并按《厦门市**** 2、 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2.其他补充条款: 一、合同补充以下内容: 1.5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修改为:“(1)本合同协议书;(2)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3)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答疑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 三、本工程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 10:15:00”修改为“**** 10:45:00”;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 10:15:00”修改为“**** 10:45:00”。 四、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空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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