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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6弄4号六层非居住用房两年租赁权

浙江温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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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2.500000 万元/年

出租面积

出租面积:117.3平方米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其他

所在地区浙江省 温州市 鹿城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出租标的地址

温州市****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应女士、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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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空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温房权证鹿城区字第189443号,权利人温州市****点击登录查看经营管理、《温州市****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意向人须自行勘察标的物及对接准入要求,业态经营能否入驻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7、交易方式:采用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500000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起始价2.5万元,租金无递增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缴纳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于上一期到期日提前30日一次性支付下一期租金,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出租用途

1、按照规划用途(非居住),须为合法合规的正规行业,其业态不能违反法律法规。 2、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0.5万元,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结清租金及其它费用、注销证件,在解除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终止后无息退还。 
2、出租房屋相关证照由承租方自行向政府部门申报审批,办理相关审批以达到可经营的法定许可为准,涉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涉。竞买人就该标的物应提前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局、税务局、消防局等单位咨询中标后需办理的各类证件执照的流程及手续,确认能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出租方对竞买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手续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与出租方无涉。在以上情形下,竞买人仍自愿租赁该房屋并参与投标,自愿承担因标的物无法通过相关部门审批而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竞买人不得以此为由解除租赁合同或主张租赁合同无效,并不得要求出租方赔偿。 
3、出租方除收取租金后开具给承租方租赁发票的相关税费由出租方自行负担之外,其余因租赁行为和承租方经营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相关税费、土地收益金和租赁手续费等,均由承租方直接交纳并全额承担。 
4、标的物的交付以移交时的房屋现场现状为准,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竞买人须在竞中标的物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竞买人竞中标的物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 
6、竞买单位或个人须自行审看并了解标的物情况,对自己投标标的物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承租方租赁期间,如遇征收或因其他政策原因等导致政府需收回资产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承租方无法承租的,则《租赁合同》无条件终止;承租方自《租赁合同》终止之日起 7 日内无条件从该场地腾退。出租方除退回未到期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外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承租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服务费。 
8、按照规划用途(非居住),须为合法合规的正规行业,其业态不能违反法律法规。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且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的结构、装修及用途,承租方因正常经营需要,在租赁物内进行固定资产建设、装修装饰或需要改变标的物结构用途的,应事先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由承租方自行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承租方装潢或装修均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承租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承租方负责。租赁期满,承租方不再继续承租的,租赁物的装潢或装修设施除可移动物品(如空调等)外均无条件归出租方所有。 
11、租赁双方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租金递增、交付及其他具体租赁事项等均以《租赁合同》为准。 

租期

两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0.5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8个周期。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 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 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报名、看样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下午 5 时止。 
3、咨询地点: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厦21楼。 
4、看样地点: 标的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则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约定的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8个周期。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应女士、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

网址

https:****/

合作机构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新城大厦2101室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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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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