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派镇派河社区****
【信息时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上派镇派河社区****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上派镇派河社区****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派镇派河社区****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2.5条原内容为:“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合同额5%的工程款支付担保。”现调整为:“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提供施工合同额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肥西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海萍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