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略)
2.工程地点:**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若水路1号。
3.建设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二、(略)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必须在(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设备供货及安装经验,并有已完工项目可供考察。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对设备(略)。有依法缴纳(略)。
5.投标人(略),在经营活动中(略)。
6.投标人未(略)名单”。
7.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标明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投标单位愿意无偿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9.法律、行政(略)。
三、标书内容
1.(略),按清单一一列出单价,最后计算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一年的资产(略),本年度的社保记录表,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如需),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厂方授权等证明材料。
5.设备或系统的具体配置、产地。
6.本项目最快供货及安装期限。
7.服务期内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8.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9.其他符合招标要求的资料。
四、投标时间与地点
1.请各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将本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厂方授权等资质类的文件(不含报价)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发送电子邮件至 ivt @ szguanghua.com,并于2024年7月16日10:00前把纸质投标文件密封盖章【一正本,四副本】后交到学院后勤资产部A1-704,并缴纳500元评标费,否则视为废标(评标费不退)。
2.联系人:(略)
五、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中标工作由学校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届时招标方在网站发布中标供应商,作为签订提供服务协议的依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书。
六、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之日后5日内与招标方联系,签订相关合同。
2.付款方式
产品验收合格后,并提(略)(A、B、C),甲方在收到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的6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50%货款,余款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内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B、合格销售发票。C、验收单。
3.中标单位按双方合同约定为招标方提供计算机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项目,如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招标方按合(略)。
七、(略)
1.投标(略),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略)(评标费不退)。
2.本招标项目在实施中,若追加子项目不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不再进行招标,经学院同意作为合同的追加部分;若追加子项目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需另行招标。
3.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原包装未拆封的原装正品。
**工业园区职业技术学院招标委员会
20(略)
![](/static/images/yfb/fujian-ico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