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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控系统实训室扩建设备采购

江苏苏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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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电控系统实训室扩建设备采购
发布时间:****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汽车电控系统实训室扩建设备采购。

2.工程地点:苏州****

3.建设工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实缴资金必须在1000万及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设备供货及安装经验,并有已完工项目可供考察。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对设备质量进行保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7.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标明一切费用,否则视为投标单位愿意无偿提供。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质量要求

1.响应单位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原包装未拆封的原装正品。

2.响应单位提供的所有产品应符合技术要求条款中所标称的规格、参数和标准。其质量必须符合产品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出厂检验标准。响应单位应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成品保护:成交供应商应保证所供货物在验收移交前的保护。

四、设备采购需求

(见附件)

五、开标、评标及中标通知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中标工作由学校综合评定,择优确定。届时招标方在网站发布中标供应商,作为签订提供服务协议的依据。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招标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书。

六、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招标方发布中标通知之日后5日内与招标方联系,签订相关合同。

2.付款方式

产品验收合格后,并提供下列单据(A、B、C),招标方在收到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的6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50%货款;验收合格后的6个月内,招标方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自招标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届满1年,项目未出现明显质量问题后由招标方一次性支付。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B、合格销售发票。C、验收单。

3.中标单位按双方合同约定为招标方提供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项目,如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招标方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招标响应报价表,按清单一一列出单价,最后计算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一年的资产负债表和社保记录表,本年度的社保记录表,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如需),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厂方授权等证明材料。

5.设备或系统的产品品牌、产地、具体配置、功能参数等介绍。

6.本项目最快供货及安装期限。

7.服务期内质量及服务承诺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8.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9.其他符合招标要求的资料。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文件为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盖公章。

3.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八、其他要求

1.投标申请人需对资质类文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若有虚假或偏差,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评标费不退)。

2.本招标项目在实施中,若追加子项目不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不再进行招标,经学校同意作为合同的追加部分;若追加子项目超过该项目中标价的10%需另行招标。

3.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原包装未拆封的原装正品。

九、投标时间地点

请各投标单位收到本通知后,将本单位的简介、资质、代理资质、厂方授权等资质类的文件(不含报价)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于****前发送电子邮件至ivt @ szguanghua.com;纸质投标文件密封盖章后,在****10:00之前交到学校后勤资产部A1-704,并缴纳500元评标费,否则视为废标(投标费不退)。联系人:刘老师,电话:****;应老师,电话:0512 - 6255 7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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