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略):风陵渡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和审查技术咨询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 是, (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略)金形式交纳; (2)磋商保证金金额为:第一标包:人民币壹万元整(¥5000);第二标包:人民币肆仟元整(¥2000)。 保证金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磋商保证金的递(略):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时将磋商保证金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地 址:**市**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层501 (4)供应商汇出磋商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标注:(略) (5)供应商须及时查询磋商保证金到帐情况,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因此造成的(略)。 (6)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本项目是否要求(略): 是, (1)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2)磋商保证金金额为:第一标包: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第二标包: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 保证金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磋商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磋商(略)(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采用电汇、转账支票时(略)定账户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账 号:(略) 地 址:**市**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5层501 (4)供应商汇出磋商保证金时应在票据备注栏中标注:(略) (5)供应商须及时查询磋商保证金到帐情况,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磋商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应按上(略),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
更正日期:(略)
三、(略)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06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地 址:**市**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501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略)
附件信息:
风陵渡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工程特许经营方案编制和审查技术咨询(略) - F -更正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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