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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查看关于二宗拟出售的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办理出让批前公告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桦甸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桦甸市棚户区改造管理中心)有二宗拟出售的廉租房划拨建设用地申请补办土地出让。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办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1、宗地1
宗地坐落:永吉街道大兴小区2-3#、11-12#楼;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级别:城区三级;分摊用地面积:220.134平方米;剩余出让年限:59.4年(****—****)。
2、宗地2
宗地坐落:启新街道振兴东区12#楼院;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级别:城区二级;分摊用地面积:46.268平方米;剩余出让年限56.4年(****—****)。
二、公示期:
****至****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持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桦甸市****
邮政编码:132400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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