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卫(略)
的澄清函
各投标人: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省兴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的“**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E(略))”于2024年7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具体信息如下:
1.本招标项目**市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04-(略)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 为**省兴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非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比例:0.0%,非政府投资比例: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联系人:莫老师 ,联系电话:(略)
此函。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略)
文件预览:
澄清内容.pdf
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