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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铁兰花塘保障性租赁房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临时消防便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江苏南京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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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地铁兰花塘保障性租赁房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临时消防便道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 2024 年 07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南京地铁兰花塘保障性租赁房一期建设工程项目临时消防便道工 程 1.3 预算金额:人民币 72.787432 万元 1.4 最高限价:人民币 72.787432 万元 1.5 采购需求:(1)便道全长约 207m (其中宽 10m 段约 100m,宽 5m 段约 107m) ,总面积约 1700m2;(2)道路横断面结构层从下至上大致做法依次为:20cm 12%石灰土→25cm C30 砼→沥青封层→6cm AC-20 沥青→粘层→4cm AC-13 (SBS) ,具体做 法以施工图为准;(3)全力配合南京地铁兰花塘保障性租赁房一期建设工 程项目在办理竣备过程中涉及该便道方面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现场矛盾处理、 消防验收等;(4)完成业主安排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20 日历天完工并具备通车能力。 1.7 行业划分:建筑业。 1.8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1.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至 少包括资产负债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 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 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前半年 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 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 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第 2.1(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 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时,依法通过“中国政府 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2024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4 年 07 月 17 日 17:3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3.2 方式: ( 1 ) 供 应 商 获 取 磋 商 文 件 前 须 前 往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 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 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 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前完成磋商文件服务费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 获取磋商文件。支付方式:登录平台(网址:http:****/) (3)供应商可通过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电子档(磋商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 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及获取磋商文件服务费发票,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 应商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供应商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在 支付后 3 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 退换。 (4)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 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 ****,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到 6 时。平台会通过 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5)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 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磋商文件服务费支付、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 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3 磋商文件服务费 500 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4.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D 栋 11 楼开 标 3 室 4.3 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所有响应文件均 应密封后递交,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正本加盖公章、 签字后形成 PDF 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完全一致、U 盘形式(单 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 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磋商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 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4 年 07 月 22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D 栋 11 楼 1103 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南 京地铁官网发布公告。 6.2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磋商文件。 6.3 勘察现场或答疑: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钱泓丞、骆朝辉 ****、****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D 栋 10 楼 1007 室 联系方式:顾苹、颜丽、徐鑫磊 **** **** **** 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苹、颜丽、徐鑫磊 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2024 年 07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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