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八师**市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024-第八师-33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地块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出让方式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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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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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第八师-33号 |
位于十户滩新材(略) |
(略) |
挂牌 |
工业用地 |
FAR≥0.6 |
BD≥30% |
/ |
H≤24米 |
50 |
453 |
453 |
二、中华人民(略),但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略),按照价高者(略)(相关内容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620室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略)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620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到账截止时间为(略)8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略)9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略)(**市东三路与南二路交叉路口向东约200米);挂牌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10时至2024年8月2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0日内缴纳全部成交价款。
(三)根据有关规定,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为定金。竞得人违约的,定金(略)。
(四)本次出让地块,竞买人自行踏勘,一经提(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八路21号开发区管委会投资服务中心 联系人:蒲辉 联系电话:(略)
揭牌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