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采购意向公开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的食堂副食品采购配送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1 |
食堂副食品采购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230万/年 |
2024.7 |
2年 |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一、(略)
1.符合《(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商独资或者控股的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食品流**可证和食品卫生许可证两证(两证合一的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证)。
6.投标人须承诺(略)。
7.投标人须在**有固定营业场所,以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报价时在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
二、公示及受理期限:(略)7月16日(以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邮件,我部将不再受理。
三、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扫描(略)。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详细见下文),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对于项目的需(略)的,应明确指(略)。
3.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略),可以明确提出(略),可以明确指出。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采购方案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略)。
5.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6.邮件主题:采购业务(略)。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略),将以下盖有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后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略)@qq.com。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3)保 密承诺书;
(4)采购意向意见建议反馈表(包括相关证明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略)(如有需要,请在工作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8时拨打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略)@qq.com;
招标人地址:(略)
五、网(略):《军队采购网》((略)cn)。
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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