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羌族自治县矿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项目-通泉镇固废回收站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公告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略)文件要求,建设单位现将水土保持方案予以公示,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羌族自治县矿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项目-通泉镇固废回收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羌族自治县通泉镇龙凤村3组
建设单位:**唯盛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滔(略)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利用天然凹地堆放**羌族自治县境内附近**废弃压滤泥、废渣,设计堆填总量约为68.49万m3,主要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新建挡土墙66m,排水沟1427m,设置沉砂池2座,防渗系统1套等配套设施。
根据主体设计,本项目实际为一座4级沟道型弃渣场,建设期(略):新建挡土墙、排水沟、沉沙(略)
公示内容:(略)
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8日)
联系电话:**中辰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蔡博文/(略)
联系邮箱:(略)
**羌族自治县矿山综合治理生态修复项目- 通泉镇固废回收站建设项目.pdf
(拟稿人:**唯盛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审核人:马福军 签发人: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