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略) | 建设单位法人:刘龙虎 |
叶顺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略)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纸面石膏板制粉生产线煅烧工艺优化项目 | 项目代码:(略)-07-(略) |
(略) | |
2021版本:054-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12-C3012-石灰和石膏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 ****义安经济开发区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
经度:117.98954 纬度: 30.98039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市**环保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略) |
铜环(义)审〔2023〕3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略)Q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80 |
96.89 | 运营单位名称:泰山石膏(**)有限公司 |
(略)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祯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略)MA2UBC342P | 验收监测单位:**国晟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略)MA2MULL483 | 竣工时间:2024-03-15 |
(略) | |
2024-06-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略)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略)com/h5public-detail?id=(略) |
2、(略)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利用厂区现有五电场高压静电除尘器北侧空地新建沸腾炉、提升机、旋转筛等设备,将现有纸面石膏板制粉生产线一次煅烧工艺改造为二次煅烧工艺;于现有制板车间新增印刷、喷码工序,分别于现有(略)。项目不新增各产品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利用厂区现有五电场高压静电除尘器北侧空地新建沸腾炉、提升机、旋转筛等设备,将现有纸面石膏板制粉生产线一次煅烧工艺改造为二次煅烧工艺;于现有制板车间新增印刷、喷码工序,分别于现有(略)。项目不新增各产品产能。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石膏粉煅烧改造工艺流程:二次除杂、二次煅烧、物料输送。 纸面石膏板生产工艺流程:正面制板印刷;切断后喷码。 轻钢龙骨生产工艺流程:碾压成型后喷码。 抹灰(略):包装后喷码。 | 实际建设情况:石膏粉煅烧改造工艺流程:二次除杂、二次煅烧、物料输送。 纸面石膏板生产工艺流程:正面制板印刷;切断后喷码。 轻钢龙骨生产(略):碾压成型后喷码。 抹灰石膏生产工艺:包装后喷码。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项目二次煅烧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制板生产线印刷、喷码和轻钢龙骨生产线与抹灰石膏生产线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略)。 (3)固废:新建1间一般固废库(100m2),用于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及现有工程其他一般固废。一般固废:废物料及其他杂物、废岩棉收集暂存于新建一般固废库,委托物资公司定期处置,布袋除(略)。危险废物:废水(略)分类收集,依托厂(略),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二次煅烧工序在密闭沸腾炉内进行,废气通过密闭管道接入布袋处理器处理后通过1根3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制板生产线印刷、喷码和轻钢龙骨生产线与抹灰石膏生产线喷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略)。 (3)固废:新建两座一般固废库,一座位于现有炉渣库西侧,占地约60m2,一座位于石膏板、轻钢龙骨车间东南角,占地约50m2,用于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及现有工程其他一般固废。一般固废:废物料及其他杂物、废岩棉收集暂存于新建一般固废库,委托物资公司定期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水性油墨包装桶、废UV墨水包装瓶、废油墨盒、废润滑油、废油桶分类收集,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启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为便(略),于厂区不同区域分别建设一般固废库。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规范设置排污口和固废暂存场所,按《报告表》要求定期开展例行监测。建立单位内部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在实际排污之前,要依法变更排污许可手续。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时向社会(略)。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规范设置了废气排放口和一般固废暂存库,已与**行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例行监测合同,将按照要求进行开展例行监测。泰山石膏(**)有限公司已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等环境管理制度。 2024年4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核发了泰山石膏(**)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附件6),排污许可证编号为(略)Q。验收信息已通过网站公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792 | 0 | 0 | 0 | 0 | 0.792 | 0 | |
0.143 | 0 | 0 | 0 | 0 | 0.143 | 0 | |
0.016 | 0 | 0 | 0 | 0 | 0.016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24.928 | 0 | 29.135 | 0 | 0 | 24.928 | 0 | / |
42.708 | 0 | 48.626 | 0 | 0 | 42.708 | 0 | / |
12.656 | 0.926 | 16.385 | 0 | 0 | 13.582 | 0.926 | / |
2.465 | 0 | 2.55 | 0 | 0 | 2.465 | 0 | / |
4、环境保护(略)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略)
1 | 布袋除尘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略)中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 | 二次煅烧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12)排放。 | 根据废气监测结果,二次煅烧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 | |
2 | 加强通风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挥发性有(略))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制板生产线印(略)加强车间通风。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略))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抹灰石膏车间门窗外和石膏板、轻钢龙骨车间门窗外非甲烷总烃浓度监测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隔声、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 | 隔声、减振等措施 | 根据噪声检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略)。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采用(略),车间(略),重点防渗区(油漆库、危废暂存库)采用厚度2(略),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cm/s。 | 采用分区防渗,车间基础地面已硬化,重点防渗区(油漆库、危废暂存库)地面采用防渗混凝土和环氧树脂建设。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新建1间一般固废库(100m2),用于暂存拟(略)。 一般固废:废物料及其他杂物、废岩棉收集暂存于新建一般固废库,委托物资公司定期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水性油墨包装桶、废UV墨水包装瓶、废油墨盒、废润滑油、废油桶分类收集,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新建两座一般固废库,一座位于现有炉渣库西侧,占地约60m2,一座位于石膏板、轻钢龙骨车间东南角,占地约50m2,用于暂存本项目产生的及现有工程其他一般固废。 一般固废:废物料及其他杂物、废岩棉收集暂存于新建一般固废库,委托物资公司定期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 危险废物:废水性油墨包装桶、废UV墨水包装瓶、废油墨盒、废润滑油、废油桶分类收集,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启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①分区防渗,油漆库、危废(略),油墨采用防渗托盘存放;②配备砂土或其他不燃吸附材料;③配备干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 ①分区防渗,油漆库、危废库采取重点防渗,油墨采用防渗托盘存放;②配备砂土或其他不燃吸附材料;③配备干式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库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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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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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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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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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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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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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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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略)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略),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略)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