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投新能源大藏乡项目部驻地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 (略)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比选人为 (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比选范围、工期及质量要求
2.1项目概况:**川投新能源大藏乡项目部驻地环境提升改造工程。
2.2项目地点:(略)
(略)㎡,包括:1至4楼墙面铲除、过道墙固及乳胶漆粉刷、室内墙固、顶面墙的乳胶漆粉刷、单元门入口楼梯踏步砖铺设以及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的配套物资采购及配送安装工程。
2.4工期要求:(略)
2.5质量要求:(略)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3.8.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一)文件获取时间:比选文件自2024年 7月11 日至2024年7月15日9:00时- 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方式:通过注(略)。招标资料下载注意事项:比选申请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载标书,需要向平台缴纳人民币50元电子标书销售费用,该费用售后不退。比选申请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点击“缴电子标书费”,银行系统会随机生成一个银行账号,比选申请人把电子标书销售费转入该账户。缴费成功后,比选申请人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浏览和下载标书。请比选申请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投标操作。若比选申(略),将无法购买标书、无法进行该项目投标;同时(略)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略),地点:**市**临**路 1 号川投大厦 1606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天府阳光(https://(略)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地 址:**市**临**路1号川投大厦1606室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
地 址: /
联 系 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