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略)
国有建设用地(略)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委托**点石拍卖有限公司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县一宗“标准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准地”地块基本情况:
1、拍卖出让地(略):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拍卖起始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控高 |
绿地率 |
||||||||
P(略) |
**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华电路东侧 |
(略) |
工业用地(M3) |
50年 |
≥0.5 |
≥40% |
≤100米 |
≤15% |
24万元 |
5万元 |
235万元 |
2、拍卖出让地块的指标情况:
(1)规划指标:详见**县自然**和规划局《规划意见书》(NO.JGTJ(略))。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投资不低于200万元/亩。
(3)税收指标:(略)
(4)能耗指标、排放标准、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按相关部门意见执行。
(5)其他要求:非生产性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不得大于建设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3、拍卖要求:
(1)土地出让成交价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入**县税务局专户。
(2)土地移交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移交,并签订《土地移交确认书》。
(3)竞得人需按规定程序分(略)纳全部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后,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拍卖出让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9日(节假日除外)到**县自然**和规划局(**大道16号)一楼103室(略)。
五、申请人可于(略)6时前(节假日除外),到**县自然**和规划局(**大道16号)一楼103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6时(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允许银行出具保函代替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具备(略),并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或提供银行机构出具的同等金额保函),**县自然**和规划局或**点石拍卖有限公司将在2024年7月29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略)
拍卖地点:**县楚江大道41号政务服务中心九楼(903)开标一室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1、开户单位:(略)
开 户 行:(略)
(行号:(略)
账 号:(略)
2、开户单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3、开户单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4、开户单位:(略)
开 户 行:(略)
账 号:(略)
5、开户单位:(略)
开 户 行:(略)
(行号:(略)
账 号:(略)
八、其他事项
自公告之日起拍卖宗地在其所在地公开进行展示,出让人和拍卖人不对拍卖宗地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可以(略),也可联系出让人或拍卖人进行现场踏勘。
九、联系方式:
1、**县自然**资产交易储备中心
地址:**县**大道16号自然**和规划局一楼103室
联系人:赵女士 (略) 陈先生 (略)
2、**点石拍卖有限公司
地址:**市**塔桥路****小商品城一期6栋14层
联系人:(略)
十、媒体查询:
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略)com/
**县公共**交易中心http://(略)gov.cn/
中国商报网http://(略)com/
**县自然**和规划局
**点石拍(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