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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预算金额:(略)
(四)采购需求:
1 | 工程周期:3 工程工期总日历天数:(略) 安全文明施工费(元):(略) 余泥渣土场外运输排放费(元):(略) 暂列金额(元):(略) 承包范围:(略) 工程量清单:(略) 是否需要项目总负责人:是 是否需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 |
(略)电路改造 | 1 | 40(略).43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略)
(六) 本项目(略)。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略)
发票类型:(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略)。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略),以系(略)。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略)。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略)。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略)。
(二)成交(略)。
(1)成交规则:(略)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略)
采购单位:(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