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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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工程设计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28,000.00 | 1(件) | ¥28,000.00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2.8万元,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本项目报价采用含税包干报价,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身情况和市场行情,自主填报包干费用。(包干费不随实施范围变化、总价调整、工期延长或缩短等作任何调整。)供应商报价前自行踏勘现场,参与报价的供应商不论是否踏勘了现场均视为已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情况足够了解,所有现场存在的或潜在的各类因素均已知晓。
(一)交付施工图及施工图预算报告后支付中标合同价的70%;支付前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申请、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等,经采购人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二)工程完工,完成竣工验收等服务后支付至中标合同价的100%;支付前供应商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申请、合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等,经委托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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