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三建四公司]建工三建四公司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新能源技术与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加气块)询价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新能源技术与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
各单位:
现对我公司所施工的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新能源技术与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所需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采购上限总价 293967.35 元(含 13 %税)。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报价一致按报价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询价采购报价函经报价单位签字盖章后生效。
项目名称: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新能源技术与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
项目地址:合肥市****
报价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工****
项目联系人:王 工****
安徽能源技术学校新能源技术与装备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项目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询价采购清单
序号 | 子目名称 | 规格型号(mm) | 单位 | 数 量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工作内容 | 备注 |
1 | 1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B07级,A5.0 | m3 | 48.39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供应 | |||
2 | 200厚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 B07级,A5.0 | m3 | 1318.9 |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供应 | |||
不含税总价 | 贰拾陆万零壹佰肆拾捌元壹角整(大写)260148.1元(小写) | |||||||
可抵扣的增值税率 | 13% | |||||||
可抵扣的增值税额 | 叁万叁仟捌佰壹拾玖元贰角伍分(大写)33819.25元(小写) | |||||||
含税总价 | 贰拾玖万叁仟玖佰陆拾柒元叁角伍分(大写)293967.35元(小写) |
注:
1、投标报价中投标单价为固定单价,除国家税率调整外,单价不作任何调整.。
2、报价包含将合格产品送至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询价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车费、运输费、检测费、卸车费、利润、税费及其他各种费用。每次材料进场有专人进行检验,若质量达不到要求,在支付材料款时将对相应数量进行扣减 。
3、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结算,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量,无论采购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不得因实际发生数量与询价数量有偏差要求变更单价。
4、材料送至现场,按块点数验收;现场卸货后断裂、破碎、缺角掉拐、规格尺寸不合格的均不予计数。材料运至现场按要求码放整齐。
5、中标方如不能按照招标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耽误招标方生产使用,应承担招标方本次所支付的所有费用并扣除当次货款20%的工程款。
6、首次委外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双方对后续检测结果有异议,再次委外检测结果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
报价截止时间: 2024 年 7 月 15 日下午 15 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询价采购报价函及其附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询价采购报价函及其附件签字、盖章不全的按废标处理;附件资料不全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安全要求:确保无安全事故
质量标准:满足相关环保、质量标准要求;
验收标准: 合格
施工地点:合肥市****
其他要求:1、乙方应提供的合格证明材料:(1)所供材料的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 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单、说明书、保修卡等。(2)详细装箱(车)或发货单,注明 材料内容、包装尺码及重量等。(3)乙方所提交资料不符合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当 批材料,所产生的延期交货责任概由乙方承担。2、验收方式: 乙方须在每批材料送达前1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验收准备。乙方将材料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应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根据需要可单独或会同与该材料使用有关的设计、业主、监理等单位按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结果。如该材料在使用前需送当地质检站检测,则须将该材料抽样送检,由质监站出具质检报告,若检测不合格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3、若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的交货量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合同价款。
投标保证金:5000 ;
履约保证金:5000 ;
付款方式:1、采用银行转账;采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金融供应链方式支付(不计利息)。 2、付款方式:按项目每月双方依据验收单及送货单结算。付款方式依据总包合同中建设单位对甲方进行工程款支付的节点时间,待业主工程款到账后,次月支付上月已完工程量的65%,竣工验收合格待业主支付相应工程款后付至所完成工作总量的80%,竣工决算完成三个月内支付至已结算工程量的95%。余款5%待保修期满后六个月内付清余款(无息)。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履约保证金5000元,如乙方未按期足额缴纳,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双倍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3个月内无息退还。 4、乙方在申请付款前,应根据甲方确认的付款数额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