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略)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略)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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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略)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项目概况:(略) 二、服务范围:(略) 三、服务时间:2024年7月,实际服务时间(略)。 四、服务内容: 1.政务E站光纤网桥搭建。 2.政务内网光纤维修。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根(略),工作人员(略),对不能胜任工作的服务人员应及时更换。 (2)供应商须保障原有物资完好,如搬运过程中出现损坏应照价赔偿修复。 (3)供应商须严格遵(略),落实文明管理服务措施,提供文明优质的服务,并自觉接(略)。 (4)完成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事项,该事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上级机关的文件规定。六、备注事项:无 |
项目预算金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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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地址: (略)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qq.com
公告日期: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