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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五味食府一层、二层、清真食堂一层、若邻餐厅、南开校区学生食堂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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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大学五味食府一层、二层、清真食堂一层、若邻餐厅、南开校区学生 食堂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KQZX-2024-69) 项目所在地区: **市 一、 招标条件 本**中医药大学五味食府一层、二层、清真食堂一层、若邻餐厅、南开校区学生食堂 经营权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 中医药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中医药大学五味食府一层、二层、清真食堂一层、若邻餐厅、南开校区学生 食堂经营权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医药大学五味食府一层、二层、清真食堂一层、若邻餐厅、南开校区学生 食堂经营权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医药大学五味食府一层、二层、清真食堂一层、若邻餐厅、南开校区学生 食堂经营权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港市康杯 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 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财 务状况报 告等相关材料: A.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提供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 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险费不足1个月的,须提供免缴的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违规情况的说明,如没有,则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截至开标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提供原件; (5)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外地注册的企业需在 经济管 本市取得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所载经营项目至少为餐饮服务管理。不超范 围经营,提供不超范围经营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自行编辑; (6)按照市教委(津教委[2012]67)《关于印发《**市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对外承包经营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餐饮企业准入条件"、"餐饮企业准入 程序"规定进行招标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具备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5年以上经验,且社 会信誉良好,并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 审查标准: 1.营业执照成立年限须≥5年 2.从事高校餐饮经营2年以上经验,取得良好业绩,需提供至少一个合同及经营该项目良好 信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行编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7月1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7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 (1)现场领取文件,每日08:30-16:30(**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除外)。(2)网上领取(可提前加项目负责人微信号(略)进行购买),每日08:30-16: 30(**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 500 元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市**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纸质文件递交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市**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七、 其他 1.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以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以投标人提供的由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2.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给予的价格扣除政策不重 复享受。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略)gov.cn/)查询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有热询有限公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的查询截 止时点:评审结束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通过截屏并以纸质打印稿形式与其他采购文 件一并保存。 4. 合同履行期限: 按市教委相关要求,初次在我校承包经营的企业经营合同期为1年,非初 次在我校承包经营的企业经营合同期为3年(最终期限以合同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医药大学 地址: **市**团泊新城****中医药大学新校区**湖路10号 联系人: 张老师 电 话: (略)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市康桥经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市**李七庄街卫津南路259号津兰大厦B座1501 联系人: 赵姗姗、侯刚、李文怡 电话: (略) 电子邮件: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罡真( 期3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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