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
**民航凯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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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崎机场行李全流程跟踪信息系统手持终端采购实施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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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地点 |
**高崎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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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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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略) |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略),有能力完成(略) 2、供应商需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4、本项目不(略),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直接签订采购合同;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第一次(略): (一)营业(略) 中标后需提供供应商资料如下: (一)具有独(略)(营业执照副本);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 (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http://(略)gov.cn中国政府采(略)); (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gov.cn)或各级信息用信息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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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略) |
1、(略):供方保证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所有配件、备件等)均是符合国家(略) 2、质量标准:(略) 3、质保期:(略) 4、验收:货物按设备技术规范及最终用户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5、报价要求 1)报价包括运费、包装费、现场搬运费、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费、税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 2)所开具发票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点); |
响应文件要求 |
1.报价单EXCEL电子档一份及盖章扫描件一份 2.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报价单,如参数要求有偏(略),报价单每页需加盖公章。 |
响应文件接收及开启 |
1.本项目以电子邮件报价形式进行报价,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将报价邮件发送至xmkycw@(略)cn(工作日9:00-17:00)即报价人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指定邮箱发送。 2.接收时间:(略) 本次采购活动(略),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
踏勘时间和地点 |
1. 是否需要踏勘:否 2. 踏勘日期:XXXX年XXX月XXX日XXX:XXX之前 3. 踏勘地点:(略) |
评审办法 |
R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发票种类及内容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付款条件 |
供应商需注明付款方式 |
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人 |
**民航凯亚有(略) 地址:**市**高林中路491天地金融港1402 联系人:陈晨 电话:(略) 邮箱:(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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