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略)
发布区域 | 王三庄村 |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 **市**上马台镇王三庄股份经济**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市**(略)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孙闯 |
项目周期 | 30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否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 (略)元 |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 **上马台镇王(略) | ||
挂牌价格 | (略).000元(总价)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略) |
投标方条件 | 就该工(略)。 | ||
其他描述 | 1、工程内容:安装80盏太阳能路灯,包括8米灯杆,柱墩,破除部分混凝土面层并运输到村委会指定地点;路灯底座开挖,废土清运到村委会指定地点;C30现浇混凝土基座并恢复部分混凝土面层;灯杆采用Q235钢材整体镀锌喷塑,灯杆8m高,壁厚4mm,蓄电池容量150Ah以上,灯具防护等级IP65,LED光(略),亮灯持续时间10h以上,具体以招标方施工要求为准; 2、(略):施工方自备车辆清运施工垃圾,注意安全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承担相关责任; 3、 本工程项目不(略),工程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工程验收合(略),中标方需提供正规工程费发票,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4、 意向投(略),有权利和义(略),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施工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施工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1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工期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 5、 中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农村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收费管理办法的要求支付相关的信息技术服务费及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招标方发生任何争议或终止签约、解约等任何原因拒绝缴纳或主张退还以上费用,报名视为认可。 6、如有未尽事宜,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略) | ||
账户名称 | **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