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汉开书院借用办学点改造提升项目(浦口二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
发布日期:**** 15:48
招标条件
南京汉开书院借用办学点改造提升项目(浦口二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南京汉开书院借用办学点改造提升项目(浦口二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一批 |
范围 | 南京汉开书院借用办学点改造提升项目(浦口二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 09:00 至 **** 17:00 |
获取方式 | 1、时间:****至****,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桥北路1号顶山都市产业园10栋 3、方式:现场获取,请供应商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电话:****。 4、售价:500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 14:00 |
递交方式 | 纸质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 14:0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点击登录查看)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汉开书院借用办学点改造提升项目(浦口二中)厨房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询价 项目预算:12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或答疑,但供应商须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情况,采购人不负担因供应商对项目现场情况考虑不周而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现场考察、答疑时间:征集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4.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征集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征集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5.有关本次征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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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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