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自然**局(略)
|
根据《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略)(财综〔2023〕10号)《**省财政厅 **省自然**厅 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财规(略))《**省自然**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4〕2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现公布**州自然**局关于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县瓦斗欧普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工作(详见附件1)。 一、报名材料及方式 (一)报名条件。 具有矿业权评估资格并满足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附件2)均可报名,请有意报名的评估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3); 2.符合附件2所列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3.矿业权评估机构承诺书(附件4); 4.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有评估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报名原则上进行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也可邮寄方式进行报名,采取邮寄资料方式报名的,须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名资料寄送到指定地址。邮寄及现场报名地址:**市登月路50号**州自然**局办公大楼223室,收件人:矿产与地质勘查管理科,联系电话:(略)。 (三)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略)星期三),未在报名截止日期内收到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摇号时间及地点 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摇号时间:2024年7月22日(星期一)16时,地点:**市登月路50号**州自然**局办公大楼321室,联系电话:(略)。 三、摇号有关事项说明 (一)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参加摇号。 (二)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略)(委托书应明确委托事项,并有法定代(略),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略) (三)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因故不能参加现场摇号的,出具因故不(略),可不参加现场摇号。(书面函可与报名材料一并寄送) (四)具备摇号资格的评估机构未提交(略),也未参加现场摇号的,视为放弃评(略)。 监督单位:**州自然**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略)。 举报单位:州纪委驻**州自然**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告。 附件:1.**州自然**局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项目基本信息表 2.**(略)估机构报名条件 3.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4.关于XXXXXX矿业权出(略) **州自然**局 (略) 附件1-4.pdf
|
![](/static/images/yfb/fujian-ico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