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略)于日前委托了(略)承担“(略)”影响评价工作。
为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首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及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略)
项目名称:(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约121亩,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占地61亩,(略)约45条铝芯电磁生产线,配套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及其他辅助设施;二期占地60亩,(略)约38条铝芯电磁线生产线、3条铝杆生产线,配套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系统及其他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略)
联系人:(略)
邮箱:(略)
联系电话:(略)
通讯地址:(略)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中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NaK1L_yhxrm8zAA051b9mQpwd=a814 提取码: a814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