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略),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及案例经验。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品项、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企业(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3年内,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略),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经济或技术负责人没有因违反有关规定受到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六)具备对**市境内开展服务的工作条件。
四、比(略)
(一)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业绩证明材料。近二年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身份证明材料。比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其他人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出具相关承诺书及声明。
一是出具对往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的承诺书;
二是出具对法定代表人、经济或(略)
三是在与我公司建立委托服务期间,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比选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的声明。
(五)提供对该项目(略)。
(六)服务价格。比选申请人(略),进行浮动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五、报名截止(略)
截止时间:(略)
报名地点:(略)
凡有意参与者,请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略)(报名材料封面注明参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比选方式
(一)从报名的符合条件单位中,由我公司发布邀请函。
(二)比选单位持邀请函和相关材料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比选(邀请函需加盖公章)。
(三)(略)评审组经过比选评分后,评分最高的单位拟确定为中选单位。
(四)签订委托合同后,供货单位应积极履职,按照合同的要求,依法依规按照服务内容开展相应的工作,不得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损害(略)的行为及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如有违反上述要求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将其列入我公司“黑名单”。
(五)具体比选时(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