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略),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略):建筑材料(略))。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工程监测)。如投标人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必须是(略) 4.投标人开标前须按照《**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5.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略)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该平台的相关截图; 6.信誉要求:(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7.本项目不接受(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