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略)-1
二、(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三、项目编号:(略)
四、项目名称: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服务项目(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略)
地址:(略)柏溪街道办一曼路342号
联系方式:(略)
供应商(乙方):(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1 | 食用农产品抽样检测服务 | 400(批) | ¥480.00 | (略) | 按照检验项目清单进行抽检。 均衡分配完成抽检,监督抽检任务在2024年6月20日之前完成本项目50%任务,2024年12月10日之前全面完成本项目抽检任务,避免集中采样、集中检验。季节性生产销售的食品或存(略)样量。 根据(略)工作。负责重点对**辖区内小作坊、小型餐饮单位和农村地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等开展抽检。避免对中央转移支付、省级局和市级局任务已覆盖的当地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进行重复抽检。 1.供应商须拥有运行良好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拥有安全有(略),能按照国家有关食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从事检验工作,能完成食品(略)。 2.供应商须具备与承检任务中食品品种、检测项目、检品数量相适应的检验检测能力,能保证检验检测质量,检验检测活动中无重大差错或责任赔偿案例,抽样检测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及《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核查处置规定》(国市监食检[2020]184号)。供应商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止采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供应商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供应商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未按《**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进行(略)),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止采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供应商(略)。除上述约定或采购人工作需要另行要求外,供应商不得擅自进行抽样,不得擅自更改抽(略)。 4.每个样品均由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规定统一编号、登记、封存。样品采集后,供应商应按要求及时将样品由专人送达,并具备满足速冻及冷饮类储运条件的设备。采集的样品(略),供应商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破损及样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送达实验室(略)。 5.供应商须按时完成检测任务并对检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样品送检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测报告(一式两份)直接交付(略)。供应商不得对外发布,也不得报告上级或其他单位。对检测结果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重**... |
合同金额: 19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贰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履约地点:(略)
采购方式:(略)
七、合同签订日期
(略)
八、合同公告日期
(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略)).pdf
(略)
2024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