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蓬溪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工程质量委托检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2.商务要求、支付约定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施工进度到达7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提交正式完整的最后检测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更正为: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4.2.商务要求、支付约定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2、施工进度到达70%,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提交正式完整的最后检测报告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文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更正日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监督管理部门:蓬溪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银行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或咨询同级财政部门)。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蓬溪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