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基本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附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 (4)拟派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附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三个月)(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能力或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5)供应商、供应商代表人近三年(****至响应截止时间)内无行贿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书);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7)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时间为报名本项目之日至开启响应文件前的任意时间):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被贵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