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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怡心楼北侧三层招租

福建福州 全部类型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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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怡心楼北侧三层招租

发布时间:(略)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怡心楼北侧三层招租,租赁期限3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62535元。租金按月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押金)为3个月租金。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市华林路11号,建筑面积约585平方米、室外露台面积约232平方米,简单装修。产权证尚未办理。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符合条件(略)。

注:(略)

三、租赁用途:(略)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日在**省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平台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失信记录;且报名截止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合法存续的境内企业。

2、竞价保证金:(略)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2、出租方不保证标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租金不因面积大小差异而调整。

3、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略)。

4、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结束后需提交水电线路图备案。

5、如因政府建设改造、宾馆整体装修需要等,承租方应无条件迁出。

6、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略),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并承担赔偿责任。

7、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8、承租方每月向出租方缴交3元/平方物业费和0.5元/平方的垃圾处理费。承租方用水、用电按表计费,每吨水按4.8元收费,每度电按1.0元收费。如遇水费、电费调整,亦相应调整。

9、原承租方参与该场所的竞租,须结清所有的租(略)。

10、承租方若经营茶艺、如遇重大会议或重要接待任务,承租方人(略)。营业时间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重大政务接待的安排,并免费承担出租方的日常重要客户接待(免费提供茶水及服务场所)。

11、非原承租方成交享有45天装修免租期,原承租方成交不享受装修免租期。

12、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略)

七、公告期限:2024年7月10日 2024年7月30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24年12月14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略)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略)、8789(略);

联系人:(略)

地址:**市湖东路152号**大厦A座二十二层。


编号 名称 挂牌价 保证金 挂牌开始日期 挂牌结束日期 是否延牌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发布机构
附:(略)
QT(略)
**市华林路11号西湖宾馆怡心楼北侧三层招租
6.2535万元
22万元
2024/7/10
(略)
陈女士
(略)
**市湖东路152号**大厦A座22层
**省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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