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条件批前公示
吴海莲拟将位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盐步元桂苑46号、地号
为****GB04932地块开发建设为住宅项目,现申请出具该项目地块
规划条件。鉴于该项目地块开发建设与周边村居日常生活密切,我局依法
将该规划条件向社会进行批前公示并征询意见。
规划设计条件编号:****号吴海莲(住宅,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地号:****GB04932)规划设计条件附图
一、用地详细信息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吴海莲
可建筑基底面积:≤ 153.96平方米
可建筑总面积:≤ 872.44平方米
住宅建筑层数:≤ 5层
建筑高度:≤ 18.5米
二、征询意见范围
吴海莲住宅用地周边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利益人。
三、公示时间:_2024_年_07_月_11_日至_2024_年_07_月_21_日(共
_10_天)
四、意见反馈途径及时限
1、意见收集渠道(信件、电邮或直接送达等),可将书面意见反馈到佛山市佛山市自然
资源局南海分局(规划)。
联系地址:大沥镇政府116室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nanhai.gov.cn 邮政编码:528000
注:(1)传真和电邮必须标题注明是“吴海莲住宅”地段用地规划条件公示反馈意见;
(2)所有反馈意见必须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信息不准确
或 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2、公示期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自然日,公示期满后5个自然日内为反馈意见收集期。
注:该图仅为示意图,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