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综合办公楼辅楼307室物业项目公开招租信息公告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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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市**宝安(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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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起始时间 |
202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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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租期满时间 |
(略)上述物业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每次**公告期限 5 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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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址 |
房号 |
面积(㎡) |
招租底价 (元/㎡/月) |
用途 |
租赁 期限 |
优先承租权 |
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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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办公楼辅楼 |
307室 |
43.66 |
83 (含物业管理费及空调费28元/O/月) |
办公 |
1年 |
否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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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略) |
公示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2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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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
按规定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取协议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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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应具备 的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2.意向承租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略)gov.cn/index.html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页面查询截图(含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息)并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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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条件及特别事项说明 |
1.中选承租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相当于合同首年三个月租金及管理费。 2.中选承租方应在《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放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当月租金,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对该物业重新招租,并有权向承租方追究相关责任。 3.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出租方(略): (1)确定承租方后在15工作日内拒绝签订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略)。 4.承租方应在报名前现场查看或了解拟承租物业情况,确认拟承租物业的现状符合自身要求,已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并同意按房(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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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提交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的复印件(核原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3.如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承租业务,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4.租赁申请书; 5.国家企业信用(略)(含基础信(略));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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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业务(略) |
(略)王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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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略) |
**市**宝安机场T3商务区配套写字楼A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