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 关于《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作废的公告 编号:****
于敏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海口市****换证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明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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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1 | **** | 于敏 | 国有土地使用权 | ****GB02205W**** | 海口市**** |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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