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河优生基环保有限公司煤矸石制人工生态种植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1日-2024年7月1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区**乌素大街**市生态环境局**区分局
邮 编:(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长河优生基环保有限公司煤矸石制人工生态种植土项目 |
**市**区西来峰工业园区公乌素三号井 |
**润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市**区西来峰工业园区公乌素三号井,占地面积(略).08m2,项目拟建设年处理煤矸石 200 万吨的煤矸石制人工生态种植土生产基地,主要建设 2 条 100 万吨/a 的人工生态种植土生产线并配套建设道 路、绿化等辅助设施。总投资金额22828.74 万元,环保投资 120.5 万元,占总投资的 0.53%。 |
1.施工期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欣泰煤业厕所及化粪池;夜间不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略)用的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 2.大气环境:破碎分选工段设置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 排气筒,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略)排放限值;原料库钢结构封闭,洒水抑尘,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略)。 3.地表水环境:生活废水经化粪池+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抑尘,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4.声环境:采取基础减震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类限值。 5.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机油为危险废物:暂存于新建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处置。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生产车间、化粪池、一体式污水处理防渗措施为: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 10-7 cm/s;新建危废库为重点防渗,渗透系数 K≤1 10-10cm/s。 7.生态保护:(略) 8.其他环境管理要求:(略)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