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新校区入驻经费(搬迁服务类)-实训设施设备搬迁及性能恢复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原(略)“第一章投标邀请”中“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更正为“合同分包:允许合同分包”。
2.原(略)“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一、项目概况:(三)总体要求说明: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分包,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只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只允许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或其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分包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40%。允许分包的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技术标准与要求”。”,更正为“一、项目概况:(三)总体要求说明:5、★本项目允许投标人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分包,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只允许分包给中小企业,若投标人为小微企业,只允许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或其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分包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40%。允许分包的内容详见采购需求“技术标准与要求”。若投标人存在分包,必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提供全部的分包单位信息,并出具投标人与各分包单位的《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详见公告附件),未在上述文件中体现的将不视为分包单位。”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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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 称:(略)
地 址:**市先烈中路(略)(中国**分析测试中心对面)
联系方式:(略)、(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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