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加快推进**市非甲烷总烃、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进程,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暂行办法》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1)招标人名称:(略)
(2)招标人地址:(略)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非甲烷总烃、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
(2)工作内容:建设1个非甲烷总烃监测站、4个噪声自动监测站,以及相关配套电力、网络、软件系统建设等内容。
(3)投资情况:预算投资179.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最终(略)。
(4)招标范围:(略)
(5)实施时间和地点:(略)年12月,**市。
三、(略)
公开招标方式。
四、招标代理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费按照现行取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其他应当告知的内容
1.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属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市财政局备案,报名时需提供备案资料。
2.招标代理机构需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4年7月11日至15日),提供报名资料。
3.未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苹苹 联系方式:(略))
**市生态环境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