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陵城区范围内建设垃圾分类环保屋项目(第二批次)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广陵城区范围内建设垃圾分类环保屋项目(第二批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4.1486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294.14861万元
采购需求:
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时间:
****至****,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时间:****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话:****
广陵城区范围内建设垃圾分类环保屋项目(第二批次)工程量清单.xlsx
广陵城区范围内建设垃圾分类环保屋项目(第二批次)采购文件.doc
垃圾分类环保屋参数.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