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常胜利 | 联系电话 | (略)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7-05 17: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略)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略)
1 | **县李店镇(略) | (略) | 工程-施工 | (略).0(元) |
公告内容
**县李店镇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
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李店镇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已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静发改〔2024】448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县2024年5月份有关项目结余资金及自筹解决。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县李店镇2024年农作物户用晾晒场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在李店镇新建农作物户用晾晒场4处,总占地面积3420平方米,其中郭柴村郭沟社1处,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薛胡村马邑堡社1处,占地面积1020平方米;薛胡村原上社1处,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李店村一社1处,占地面积600平方米。晒场均采用18厘米厚C25混凝土面层(表面撒1:1水泥沙子压实抹光)+20厘米厚天然砂砾垫层+素士夯实(压实度不小于93%,基层找坡0.3%),找坡坡向场地周边雨水收集设施方向,混凝土面层按4米x4米分仓跳格浇筑。
(三)项目概算:(略)
(四)质量标准:(略)
(五)计划工期:(略)
(六)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计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七)报价方式:(略)
(八)招标控制价:(略)
四、竞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略),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各项证件齐全合(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企业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略)。
(4)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略)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略)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竞标人请于(略)7:00:00至(略)7:00:00登录**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六、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查进入竞价程序的竞标人在2024年7月8日17时00分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本次竞价完成后,竞价单位在2024年7月12日前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于中标公示结束前送到(略)((略)),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无效。
七、(略)
招标人(略),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同时发布中标公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附件信息